石门县人民政府永兴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石门县关于进一步规范石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函[2023]19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森林防火员、秸秆禁烧巡逻员、保洁员、护水员等。 二、岗位职责 (一)森林防火员:负责森林防火区域的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火情,协助开展灭火工作。 (二)秸秆禁烧巡逻员:负责秸秆禁烧区域的巡逻,防止秸秆焚烧行为的发生,宣传秸秆禁烧政策。 (三)保洁员:负责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四)护水员:负责保护水源地,监测水质变化,防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就业困难人员优先。 四、考察内容 街道办事处将联合县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择优录取。 五、薪酬待遇 薪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前往所居住社区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5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永兴街道办事处社保站 联系电话:覃一夫 17612880886 八、注意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注: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兴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石门县人民政府永兴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