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县将举行德江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德江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二、听证机构:德江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三、听证时间:2024年3月21日下午15:00 四、听证地点:德江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代表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80名,由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直有关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村民(社区)代表以及群众代表组成。 六、听证申请 (一)凡户籍在德江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法定地址在德江县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其中具有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4年3月20日15:00前到德江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股报名。 (三)我县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并发出《听证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应准时参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会代表应据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发言简明扼要,有理有据。需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