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木质建筑连片村寨冬春防控责任落实有差距 1.未划定安全、空旷地带集中熏制腊肉。 2.未组织农户观看过火灾警示教育片。 3.未落实每月19日为应急演练和消防宣传日的工作机制。 4.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规范。 5.对老弱病残幼、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经常酗酒人员等监护不到位。 6.农户未掌握消防安全基本常识,不知道火灾报警电话。 7.村寨志愿消防队灭火救援装备配置不足,队员不能够熟练使用机动消防泵、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八)复工复产复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全面 1.未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未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未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4.未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5.未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三、整治要求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主体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总要求,各单位(场所)、个体经营者要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气源、可燃物,以及易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不畅通、消防设施停用损坏等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各乡(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各行业职能部门依法检查抽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县消安委办将统一派出联合执法组现场检查,对能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督促现场整改;对违规动火作业,违法设置防盗窗广告牌影响逃生和违规阻碍封闭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现场执法;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将严格依法查处;对严重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进行挂牌督办,依法从严查处,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广大群众发现火警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可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黄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