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编制成果听证会公告 为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兹定于2024年2月28日举行镇远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编制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2月28日下午15点 二、听证会地点:镇远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约41名听证代表,其中政府部门代表11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乡镇人民政府代表12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12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荐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由县人大、县政协推荐产生;群众代表4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关心镇远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编制成果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四、听证会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镇远县自然资源局利用和交易中心报名。 五、听证会须知 1、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申请。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参加旁听人员,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3、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4、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5、其他未尽事宜按2020年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镇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