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政务大厅统一物流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2024-01-18 16:18:29 来源:庐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一 字号:T|T

庐江县政务大厅统一物流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LJZW0003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政务大厅统一物流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根据合肥市政府印发《关于合肥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文件明确要求:“实现审批服务结果快递送”。结合窗口服务实际,以快递方式实现服务结果的证照送达。

  五、评标小组名单:

  汪冰 卢建新 林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8:30-11:30, 14:00-17:00)向庐江县数据资源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科,联系电话:0551-8738764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7388071。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庐江县政务大厅统一物流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庐江县数据资源局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庐江县数据资源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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