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土地征收启动预公告 为保障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建设用地需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拟对观音桥镇麦斯卡村、斯滔村、麦地沟村、集沐乡业隆村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为维护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征收的土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面积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拟征收观音桥镇麦斯卡村、斯滔村、麦地沟村、集沐乡业隆村等部分集体土地,总面积691.08公顷(具体以最终勘测定界数据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金川县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同时对涉及被征集体土地承包地农户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本户村民承包地总面积及在册农业人口信息等),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宜,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不予补偿。 六、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2日(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金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