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2月22日讯 近日,陆祖鹤撰写的《书法哲学》论箸在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书法哲学》是研究书法本质及其产生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是艺术哲学的一个部分。全书共八章,计30多万字,研究主要涵盖“书法与客观存在、书法主体与书法本体、书法主体与社会审美心理、书法艺术与大艺术、书法艺术主体精神与人格、书法艺术的美和丑、儒释道与书法”等内容。 虽说一直以来,书法界曾有不少有识之士,试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研究和探索它,然由于书法与其他艺术比,起步晚(哲学介入书法研究更晚),难度大,故一直没有能够系统地从哲学层面形成它的理论体系。陆祖鹤撰写的《书法哲学》却意外地突破了这样一个“禁区”,她将哲学运用到了书法艺术的探索和发展之中,找到了正确认识书法和创新书法的思想方法、思维方式和实践途径,初步形成了哲学层面的书法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用哲学的辩证观点,探索研究了书法艺术的本质及其产生发展的轨迹和基本规律,以此匡正了一直以来困扰书法界那种唯心的和机械唯物的创作观。 第一、《书法哲学》运用哲学的理论观点阐述了书法与客观世界的关系问题,认为书法与物质产品生产一样,依赖于物质世界,但又不能离开人的精神意志。从汉字和书法艺术产生发展的历史证实,书法艺术不但源于物质世界,并随物质世界的发展而发展。继而借助这个结论,导出书法是具象还是抽象,是再现还是表现等内在的四大反映形式和运动规律,揭示了书法艺术发展中否定之否定、质量互变、对立统一的运动模式。同时,用辩证观点阐述了书法创作过程的实质和关键性问题,认为书法创作过程其实质是主体能动的制造矛盾和驾驭矛盾的过程,这个过程及其表现出来的结果,虽与物质产品生产具有共性的一面,但由于书法艺术的特殊性,在运动和循环模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论箸依据辨证否定和事物本质属性的哲学思想,对保守的继承书法和离开书法“共相”的所谓创新作了有理有据的评判。 第二、《书法哲学》理顺了书法主体、本体和书法审美客体三者关系,认为书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是主体思想意识的根本问题。通过推理,凸现了书法艺术的审美标准。《书法哲学》指出,人民大众是客观世界的人,又是书法艺术的创造者。他们在书法创造和发展中,扮演着客观与主观的双重角色。从客观讲,人与其他自然物和生物一样,是客观世界的一部分;从主观讲,人除了与其他生物一样需要生存外,他还有思想和意识,有精神方面的需要和追求。换句话说,书法既然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那么,书法的审美就必须与客观世界的人相适应,服从多数人的审美要求,其美与不美由人民大众作评判!另一方面,书法艺术因人而生,没有人就不可能有书法。也就是说,没有大多数人去欣赏和享受书法之美,书法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理由。 第三、《书法哲学》叙述论证了书法是主体意志和客观实在结合的产物,其过程和结果有着不确定性和多样性,它区别于物质产品的生产。书法艺术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精神现象,充满哲学辩证法的微妙特点,与自然科学和艺术之外的其他社会科学产品生产不同,它是人的精神意志和客观存在结合的产物,它离不开人的情感。但不同人的情感和意志存在多样性,故同类内容的书法创作,无论多少人介入,其作品的创作结果永远各不相同。也就是说书法属于社会的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区别于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它不能缺少和排除书法主体情感和意志,是主体思想和精神的产物。理想的书法创作一定体现在健康的“心志”和“心智”的结合上,如果用形而上学观点对书法艺术现象作片面、简单的理解,都是错误的! 第四、《书法哲学》辩证阐述了书法美与丑的理论问题,从书法美的元素“丑”能不能用劣质的书法作品来维系这个议题出发,确立了书法审美的正确理念。“美”是哲学对真理研究基础上提出的价值问题,哲学观点认为,凡是符合客观的事物和理论的,是有价值的,因而是美的。但“美”相对于“丑”而存在,在艺术中常常通过对“丑”事物的否定,达到“化丑为美”效果。但艺术美的元素“丑”需要在一定的环境下才能体现,这个环境就是:要么艺术是具象的,要么艺术具有情节等,通过“美”与“丑”的比较,其美的元素“丑”才能有效地将美衬托出来。作为没有情节、只有抽象符号的书法能不能用“丑”,有待探索!同时,书法能不能用没有任何技法技巧的劣质作品来充当美的元素“丑”,《书法哲学》持否定态度! 第五、《书法哲学》肯定了“儒释道”哲学思想在书法艺术产生和发展中的作用。该书认为,虽然“儒释道”思想不是针对书法艺术而产生,但对中国汉字及其书法艺术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儒释道”哲学基础是唯物的,儒家以“仁”为本,讲“忠恕”、“中庸”,为书法创作中的“中和”“和谐”指明了方向,为主体道德修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道家倡导“无为,自然,天人合一”,强调客观世界运动有其自身规律,一切应顺乎“自然”,书法创作的“无为”思想和“自然之美”就是从这里产生的;佛家提倡“超我”“无我”,与道家思想相当,三家哲学思想有其共同处和不同点。将三家思想融合一起,取长补短,对书法艺术创作及推动书法艺术的发展有互补作用。《书法哲学》还运用哲学中万物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观点等,对书法主体的人格培养及书法创作上的章法、用墨、运笔等书法技艺技巧问题进行了阐述。告诫人们,书法主体增加知识面、提高书法理论能力和创作技能非常重要,是书法创作实现合目的的必经之路。 链接: 作者陆祖鹤简历 上海市委宣传部研究室退休(正处),经济管理研究生学历。清华美院油画高研班结业。1995年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曾仼绍兴市书协一、二、三届理事会理事至调离绍兴。现任上海市书协老年工委委员,市妇女书法联谊会理事。刘艺书法研究会理事。书法作品入选全国展和省级以上报刊杂志近30次,获奖4次;《略论书法价值》等18篇论文入选全国和省级书学理论研讨会及《中国书法杂志》《中国书法报》《台湾书道》《中国美术》等刊物。1幅油画入选上海市级美展。 2019年,“拥抱山隂——陆祖鹤从艺五十年书法回乡展”列入第35届兰亭书法节内容之一,并捐赠兰亭书法博物馆18幅书法作品。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新华文摘刊登文化产业论文3篇。刊登在省(市)及全国级文学杂志散文6篇,其中3篇分别获二、三等奖。 2005年后,分别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中国文联出版社、上海文化出版社及江苏凤凰出版社、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了《文化产业研究方略》《章草通论》《书道之悟》《书法哲学》《记忆是歌》和书法作品集《心语墨痕》等专著(包括书画作品集)8部。 编辑:金朝晖 刘彦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