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审判员时,黄志丽审理过一起土地纠纷案,从当时来看,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她很快依法作出了判决。但后来黄志丽在回访时却得知,原被告双方是堂叔伯关系,土地争议里还夹杂着亲情纠葛,案件判决后双方就断绝了来往,被告90多岁的老人感叹“一个小小猪圈,毁了三代人的亲情”。 再度谈及此案,黄志丽说这是她法官生涯里最大的遗憾:“如果能到案件现场去实地调研,就能了解到矛盾的真相,以调解结案而不是判决书,一家人就可能和好如初。” 随着审判经验的积累,黄志丽并没有落入经验主义的窠臼,处理案件时反而更仔细地进行实地调查、多方走访,在法庭之外做足功夫。 一个施工队因桩基款争议起诉建筑公司,在施工中,原告桩基比合同约定多打了200多根,价值92万元,被告不承认。桩基是隐蔽工程,施工队没有证据,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黄志丽四处奔走,在设计院满屋子的档案中找到了桩基施工图,在项目部堆积如山的资料中找到了桩基施工监理记录,在工厂仓库厚厚的台账中找到了桩基发货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建筑公司无可辩驳,接受了判决。 像桩基款案这样的大体量调查对黄志丽来说是家常便饭,为了查清案情,黄志丽每年都要走访近千名群众,足迹遍布芗城区的社区、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