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嗜赌”、“出轨”、“对孩子不管不顾”……3月7日下午,广西柳江县的卢女士向该县三都人民法庭副庭长莫俊玲诉说着丈夫的种种不是,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结束婚姻。 作为三都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岗”的负责人,年近40的女法官莫俊玲几乎每天都会接到类似的案件。“我们法庭管辖四个乡镇,近年来农村离婚纠纷高发,我们法庭70%左右的案件是离婚案。”莫俊玲介绍。在很多人看来,离婚案是“小案”不需要花费太多的精力。但莫俊玲却在这些“小案”中尽心尽力,努力为案件中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撑腰”。 “我了解到你的孩子才8岁,离婚会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影响,你要考虑周全。”莫俊玲对卢女士说,即使离婚了,也要尽力为孩子营造好的环境,引导孩子积极向上。 当天,卢女士与丈夫约定到三都法庭进行调解,但其丈夫称有事迟迟未出现。在经过近1小时的详谈,卢女士仍坚持要离婚。“离婚我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我也会尽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卢女士眼睛含着泪水说道。 “你不用担心,我会再约你丈夫详谈的,尽力维护你和孩子的权益。”莫俊玲对卢女士说,最重要的是让孩子健康成长。 1996年参加工作的莫俊玲,20年的法官职业生涯,几乎都在基层法院度过。“作为最基层的一线法官,接触到的也许不是大案、要案,大多是老百姓家长里短的事,但这些家长里短就是老百姓家中的大案要案。”莫俊玲表示,不同于刑事审判,面对这些家长里短,莫俊玲花费大量的时间开展调解工作,“家长里短的事很多时候都是争一口气,多一份耐心,大家气就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