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18日对外发布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对食品浪费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有关要求,以及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要求,将组织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 在调查对象和范围方面,通知明确2023年开展首次调查,以餐饮经营者和居民为调查对象,在3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率先开展。到2025年,调查对象逐步扩大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食品经营单位,调查范围逐步拓展至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延伸至县城建成区。 在主要任务方面,通知明确五大任务:确定调查城市。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主管部门选定至少一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在建成区范围内开展首次调查; 开展餐饮经营者抽样调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餐饮行业协会、环保公益组织、研究机构等,发动基层组织力量,按照餐饮浪费抽样调查方法,对选定城市的餐饮经营者开展餐饮浪费抽样调查。参与调查的餐饮经营者门店不少于50家,其中同一餐饮经营者参与调查的门店数量不超过2家。 开展居民问卷调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并指导选定城市,发动基层组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本地区居民发放居民食品浪费情况调查问卷,动员居民广泛参与调查。参与调查的居民不少于1000人。 此外,通知还鼓励各餐饮领域国家级行业协会结合行业实际,开展行业情况调查。自主选择调查方式方法,面向会员单位中餐饮经营者开展餐饮浪费情况调查,为相关部门开展研究、制定政策提供支撑。并要求相关负责单位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处理、分析,形成食品浪费抽样调查报告。(董亚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