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联合国全球契约海洋管理联盟呼吁就“在海上可再生能源中贯彻可持续海洋原则”以及“实现海上可再生能源开发中的数据共享”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原则”文件提供了一套原则和建议,将指导海上可再生能源(ORE)在净积极生物多样性目标方面采取行动的标准方法。“数据共享”概述了一组关键要点和建议,以帮助政府、公司和数据平台更好地共享海洋数据,特别是ORE行业收集的数据。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作为联合国《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能源工作组的观察员、作为联合国全球契约的会员伙伴,积极参与联合国全球契约海洋管理联盟的磋商文件的建言献策。 绿会风光电自然保护工作组就海上可再生能源开发中的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全球公共数据库的生物多样性信息、以及如何在海上可再生能源中贯彻可持续海洋原则提交了多条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