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然 面对伪医疗科普乱象,需多方共同发力,强化平台责任,加大监管力度。 身穿白大褂,面前放一本书作为道具,有的还标注某某医师的称号;专门“科普”有关健康和养生的问题,如“花椒加生姜,便秘和晕车好了;花椒加盐水,湿气和脚气没了”“白开水加丁香叶,可以杀死胃中的幽门螺杆菌”……在众多短视频平台上,这样的内容屡见不鲜。然而,其真实性却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更有甚者,直接冒充专家,传播并无依据的偏方或者谣言,以“科普”之名开直播卖货。偏偏此类内容有大批的追随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往往对这些伪科普深信不疑,对“李鬼”冒充李逵的现象缺乏分辨能力,很容易导致病情的延误。 数据显示,我国有73%的短视频直播用户曾经在手机端观看过健康科普类内容。其中42%的用户平均每周会观看1至3次健康科普视频。近日,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也对网络谣言进行了梳理分析。网上数据监测和网民举报显示,随着各地陆续入冬,呼吸道疾病进入高发季节,多种呼吸道疾病交织叠加,难免让人焦虑。恰在此时,网上一些治病养生医药“偏方”频出,一些自媒体假借专业人士和医生网上“开方”,真假难辨、误导公众。如“感染肺炎支原体会得肺炎、会出现‘白肺’”“可自行给孩子服用阿奇霉素等药物以预防支原体肺炎”“可网上购买‘医院同款’雾化器在家自疗”等谣言,抓住人们对疾病的恐惧心理大肆传播,有的耽误正常治疗,有的则是“假科普、真带货”。此外,“使用司美格鲁肽能轻松减肥”的谣言,无视权威部门对处方药的相关管理办法措施,此类药品若盲目使用或者使用不当,存在很大健康风险。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也规定: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有法律人士曾指出,在互联网医院提供诊疗服务时,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需要在卫健部门注册备案,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而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面对伪医疗科普乱象,需多方共同发力,强化平台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短视频领域价值导向失范和不良内容多发等乱象,督促短视频平台强化内容审核制度,全面规范短视频功能运行,推动形成短视频行业良性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首先,短视频平台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发布者的专业资质进行严格把关,着力规范内容审核,防止出现审核过于简单化或一刀切以及人工复审走过场等现象。其次,加强算法推荐和流量分配等环节管理,防止“重指标轻质量”,片面以点赞率、转发率等量化指标作为流量分配依据。此外,要及时发现和叫停医疗科普视频违规带货的行为,将相关账号予以封禁,集中关闭处罚一批问题严重的违法违规账号和平台,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防止问题反复反弹。最后,面对各种网上信息,公众也要加强自身的健康素养水平,擦亮眼睛、理性看待、客观分析,切勿盲听盲信。 (作者系内蒙古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管理部副主任)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4年1月上旬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