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田国垒)日前,山东省医保局印发通知,明确自4月起,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据悉,这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为:取卵术,胚胎培养,组织/体液/细胞冷冻(辅助生殖),组织/体液/细胞冷冻续存(辅助生殖),胚胎移植,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胚胎辅助孵化,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授精,阴道内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和单精子注射。 此外,通知还对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公示,医保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区结合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临床需求等因素自行确定,原则上控制在20%左右,其他与治疗性辅助生殖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及药品等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各统筹区基本医保政策执行。 通知明确,治疗性辅助生殖费用限门诊支付,支付待遇参照各统筹区门诊慢特病政策执行。其中,普通门诊待遇保障水平较高的统筹区,可按照普通门诊政策执行。各统筹区可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合理设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