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市基础教育学区如何划分?教师跨校、跨区任教是否受鼓励?教育集团能否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10月11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学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两份文件,这些困扰北京学区管理和集团化办学的迫切问题都有了方向性指引。 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试行学区化管理”“探索集团化办学”的改革任务。自2017年起,相关工作连续两年被纳入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截至2017年年底,北京已组建了131个学区,这次发布的两份文件,既是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又是让学区化管理真正起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的作用。 北京市教委在文件中提到,实行学区管理,要达到五方面主要改革任务: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包括合理规划生源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完善学区治理体系,促进形成多元主体协商共治和多方协同育人的区域教育发展新格局;健全学区管理机制;统筹学区资源供给,建立学区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搭建学区发展平台,组织开展课程教学研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其中,健全学区制管理十分重要,只有建立健全学区制管理,才能有力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和学校管理模式的转变。 实行多校划片或单校划片入学,是我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重要举措,尤其是实行多校划片入学,可以缓解学位房热,给缩小学区之内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办学质量差距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是,实行学区化管理,不仅仅是划学区就近入学那么简单,还需要其他一些配套措施的跟进。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实行学区化管理关键要有学区化管理机制,要建立学区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学区拨款预算、学区发展战略,并监督学校依法依规办学。发达国家的学区教育委员会成员通常由政府官员、立法机构成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和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在进行拨款预算时,广泛听取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同时在办学中引入家长监督和社会监督。 我国近年来在实行学区化管理中,还有两个问题值得改进。一是在划分学区时,一些地方并未充分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二是在实行多校划片以后,学区内校际间还是有较明显的办学质量差距,怎样通过多校划片缩小校际差距,这也是各地教育部门面临的新难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建立学区化管理机制,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以此调整教育资源配置模式。首先,在划分学区时,应该由社区教育委员会进行,这样可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合理划分学区;其次,在学区内学校招生时,引入家长和社会监督,做到招生公开透明;第三,社区教育委员会在制订教育预算、教育发展战略时,会从保障每位社区居民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权出发,以均衡发展为首要目标,以此破除传统的重视强校、名校的“锦上添花”拨款模式,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环境。 在探索“集团化办学”时,需要淡化名校概念,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能有重点校、重点班,所以,要警惕以名校为中心进行集团化办学,进一步强化名校概念,而非促进均衡发展。如果能切实健全学区制管理制度,那我国实行的学区化管理,就不只是按学区入学,而变为对义务教育发展的综合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