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年来推出系列学生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今后,北京将把现有各项实践活动将整合为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实践活动和课后服务两类实践活动,并结合学段特点明确小、中、高阶段目标,同时倾斜农村教育,鼓励形成特色。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2008年北京在全国率先推动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建设,2012年启动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2014年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以来,陆续推出了系列学生实践活动,在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北京市教委表示,随着改革深入,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活动任务多、管理部门多、电子平台多、经费项目多等问题,学生实践活动目标、内容整体规划不够,组织管理中缺乏统筹协调,亟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践活动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北京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依托社会大课堂完善中小学生实践育人体系的指导意见》(京教基一〔2018〕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着力改进育人方式,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致力于“健全完善中小学生广泛参与,目标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管理规范、责任落实、保障有力的中小学实践育人体系。” 根据《指导意见》,结合学段特点,明确小学阶段要强调积极的实践体验,初中阶段重在培养尊重实践的态度,高中阶段着重培养社会责任感,培育爱国情怀。同时对实践活动的内容进行了整合,明确了各学段任务安排;倾斜农村教育,鼓励形成特色。 同时,完善学生实践活动保障机制,从政策导向、资源平台、师资队伍及经费保障等方面强化机制建设。 《指导意见》强调,要系统设计各学段及校内外实践活动;加强多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建设;搭建统一的资源管理平台和活动管理平台;整合各项实践活动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定额;学生参与各项实践活动不再单独购买保险,全部纳入校方责任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范围。 根据《指导意见》,现有各项实践活动将整合为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实践活动和课后服务两类实践活动。其中,社会大课堂实践活动主要依托社会大课堂资源开展,包括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四个一”活动、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学工学农活动、郊区学生游学、志愿服务、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以及研学旅行活动;课后服务是学校为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接管学生的困难,主要利用校内场地、设施条件开展的实践活动,包括学校组织开展的课外活动和课后托管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将加强对学生实践活动组织实施以及整合工作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市区校三级职责,强调建立系列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工作流程,研究社会资源准入条件、落实安全责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