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范中小学生竞赛: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2018-09-21 13:42: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祥毓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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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世界教育机器人大赛(WER)2018赛季中国赛区南方地区公开赛。 杨伏山 摄

  ——不得面向参赛者开展培训

  《办法》要求,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

  另据《办法》,举办竞赛过程中,不得面向参赛者开展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

  ——主办方须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

  根据《办法》,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为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主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

  举办竞赛过程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致竞赛活动被教育部终止的,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竞赛。

  ——实行清单管理制度

  《办法》指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并正式印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冠以“全国”“国家”“大中华”等字样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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