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12月2日电(记者靳昊)在“国际残疾人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日在京首次联合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此次发布案例涉及残疾人衣食住行等多个方面,既有保护财产权益的案件,如继承纠纷中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在分配遗产时予以适当照顾;也有保护身体权、健康权的案件,如由残联代家暴受害残疾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种方式在全国尚属首次。在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劳动合同案件中,明确了在残疾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不主动向用人单位披露其身有残疾的事实,对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劳动权具有重大意义。此外,案例中还涉及对残疾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消除对残疾人的偏见、歧视等。 我国目前有超过8500万的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为积极支持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切实保障残疾当事人的诉权,让经济困难的残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多部政策文件。各地法院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一些地方法院在立案阶段设立涉残案件绿色通道,全流程服务;一些法院建立标准化“残疾人专用审判庭”,配套建设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盲人通道和无障碍指引标识等,着力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 《光明日报》( 2021年12月03日 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