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该报告也指出,这些文件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教育部文件措辞较弱,限于重复反家暴法,并未明确指出“强制报告”的含义,且尚未对中小学做出强制报告的要求;国务院八机构落款的文件,表现出对家庭暴力的理解狭隘,从其行文中没有将遗弃、无人监护等照顾不周视为家庭暴力,且对强制报告的时限等缺乏要求。 湖南长沙市、常德市及河北承德市等地开展了试点。2016年5月,长沙市岳麓区在全国率先下发了《长沙市岳麓区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和处置办法》。该《办法》规定,发现身体暴力、性侵害、疏忽或照料不周、遗弃、虐待以及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时的报案时限(发现后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出警处置流程、需要报告的具体情形、转介服务和处理。常德市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强制报告与及时应对机制试点项目,纳入危险分级评估,并建立了5人的专家团队。河北承德县妇联联合县综治办、卫计局、教育局和民政局五家出台了《承德县关于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意见》(2016年10月25日),《意见》进一步将强制报告制度列入全县平安建设年度考核中,对不按要求报告的单位和个人,有十分明确、具体的处置程序。各村妇代会主任和综治调解员明确为家暴案件联络员,负有强制报告义务。 报告中还提出,目前大多数县已经有政府举办的庇护设施。据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介绍,全国现有家暴庇护场所2000余家,去年共为受害人提供庇护服务149人次。一些地方的法律援助机构,为受暴者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援助;公益机构和公益律师,为受暴者提供了大量援助,相关案例被广泛传播,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有公益机构尝试对家暴受害人的紧急生活支持。 但尽管建立了大量的庇护所,庇护服务仍然滞后。报告提出,首先这些机构服务可及性差,场所多而利用少,很多有需求的受暴人不知道向谁寻求庇护服务,很多机构如基层妇联、村居委会、医疗机构和民警不知道如何转介庇护服务;其次,庇护所设施设置不当,无法满足受暴妇女的需求,甚至不当限制自由。 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报告还提到,社会组织在反家暴信息传播中做了大量工作。公益机构不遗余力推动反家暴工作,还在若干方面了开展了先导性探索。 云南明心社工服务中心在社区推动反家暴宣传教育,多机构合作机制的落实,并直接帮助有需要的人士。2016年至2017年10月31日,明心共为200人提供近2000次服务。 为平妇女权益机构通过和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反家暴宣传教育,并通过妇女赋权活动和陪伴,支持受暴妇女发起并作为主体的“紫丝带妈妈”公益群举办媒体发布会、相互帮助、志愿服务等活动,形成了有效的支持网络;并直接帮助了超过150名受暴力影响的妇女和数位儿童,以及有意愿矫正家暴行为的加害人。 女性抗艾网络-中国在女性HIV感染者中进行了遭遇家暴和求助行为的行动研究,和自助助人的能力建设。女声网对青少年女性举办系列工作坊,让更多有意愿的年轻女性成为掌握了一定专业技能的“路人甲”反家暴积极分子。 此外,陕西妇源汇、家源汇、云南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等机构都开展了许多反家暴活动和个案支持。 家庭暴力预防面临的挑战 该报告也分析了目前家庭暴力预防方面存在的挑战,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尚未将家庭暴力预防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无从配合;除了云南、广东、湖南等地,大多数地方尚无关注家庭暴力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第二,各级人民政府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力度不足,关注反家暴的社会组织数量稀少,仅仅分布在北京、广东、云南、陕西、湖南等省,民间机构难以取得非盈利组织的法律身份,尤其缺乏来自政府的政策支持。很多地方开展的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缺乏性别平等视角和家庭暴力预防的内容。甚至一些心理咨询和家庭关系指导强调过时的不平等家庭关系和性别分工,为家庭暴力的文化基础进行背书。 第三,目前调解广泛用于司法、法院、公安、妇联和村居委会的涉婚姻家庭案件/事件中,调解者往往以似是而非的价值观引导甚至主导当事人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