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立法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按量收费政策

2017-02-20 21:37: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孙楠 责任编辑:陈亦佳 字号:T|T

  据港媒近日报道,香港特区的都市固体废物按量收费政策,即将踏入立法阶段,冀垃圾10年内减40%。据悉,对都市固体废物实施按量收费的政策在香港已酝酿多年,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上周表明,现阶段时机接近成熟。

  城市垃圾问题不仅仅困扰香港,也是其它不少城市发展中遇到的一个棘手问题。在港澳台地区,城市垃圾是如何被处理的呢?

  香港:回收填埋

  香港的垃圾处理主要是通过堆填和回收再处理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约63%的废物垃圾以堆填方式处理。

  香港把垃圾主要分成几类,相对应地在不同的填埋区进行处理。位于屯门稔湾的西堆填区的废物接收量最大,主要处理都市和建筑废物;位于将军澳大赤沙的东南堆填区1994年投入使用,从2016年1月6日开始只接收建筑垃圾;位于新界打鼓岭的东北堆填区是三个堆填区中最小的一个,除了接收都市和建筑废物,还接收特殊废物。

  此外,香港还有1个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和1个动物废料堆肥厂。而除了废物堆填区和堆肥厂,香港有7个废物转运站,分散在香港各地。各地区的垃圾通过废物转运站运到各个堆填区。香港也非常重视“惜物减废”,为了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特区政府2013年发起“惜食香港”运动,大大提高了市民和工商业界对厨余垃圾的重视程度。

  由于日渐增多的废物给香港的垃圾处理带来巨大压力,香港特区政府也一直在寻找除了堆填区以外的废物处理措施。比如发展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缩小废物的体积、增加回收率。

  香港环境局还在2013年正式公布了一个十年的废物管理蓝图——“香港资源循环2013-2022”,以“惜物、减废”为重点,建立“减费、收费、收集、处置及弃置”的综合管理系统。在2022年之前减少40%的都市固体废物弃置量,并将香港的废物资源管理比例转变为“55%回收、22%堆填和23%焚化”。

  澳门:科学焚化

  澳门过去长期以堆填方式处理垃圾,但随着垃圾量增多,堆填对于土地资源紧绌的澳门来说,实在是沉重负担。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澳门特区政府决定以“焚化为主,堆填为辅”,建设了有3条处理线的垃圾焚化处理中心。但仅过了10多年,该垃圾焚化处理中心的垃圾处理能力就渐趋饱和,于是澳门特区政府在2008年完成了垃圾焚化中心的扩建,新增了3座焚化炉,将每日处理能力提升至1728吨,预计可满足至2020年后的垃圾处理需求。

  除了对可燃性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外,澳门对一些特殊及危险废弃物,如废旧轮胎、固态及液态危险物、猫狗等动物尸体及屠宰场废料、医疗废物、油渣沉淀物等,送往焚化中心旁的特殊和危险废物处理站,进行高温焚化处理。澳门的建筑垃圾每天也会被送到专门的建筑垃圾堆填区,作为填海之用,并有专人定期检测成分。

  焚化中心在垃圾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热能会用于发电,垃圾焚化后的两种主要剩余物—— 炉渣及飞灰,体积只有原来垃圾体积的十分之一,这对缺乏土地资源的澳门十分重要。

  同时,澳门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也清醒地认识到,废弃物处理必须更加着重于“源头减废、分类回收”,于是进一步在澳门各地区及出入境口岸增设资源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同时,为了推动社会大众共同实践各种不同的环保行为,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起推出了“环保Fun”积分奖励计划,于12个地点定期回收塑料、铝罐/铁罐以及纸张,市民则可以用回收物品获得的积分换取超市礼券。

  台湾:“垃圾不落地”

  每天固定时段,台湾的大街小巷都会响起优美的音乐,这是垃圾车在提醒周边的居民前来倒垃圾。很多去台湾旅游的大陆游客到台湾的第一印象是台湾的街道非常干净,基本上见不到垃圾,也很难找到垃圾桶。

  以上现象是因为台湾在上世纪90年代末和本世纪初,先后实行了四合一资源回收、垃圾“零废弃”和强制垃圾分类等政策,俗称“垃圾不落地”政策。

  曾经,台湾很多城市垃圾满天飞。台湾在历史上处理垃圾的方式以填埋为主,但因为地狭人稠,上世纪80年代时已很难找到掩埋垃圾的场地,台湾当局预建垃圾焚烧厂,规划“一县市一焚烧厂”政策。但随后媒体曝光垃圾焚烧产生的有害物质会对焚烧厂周边居民的健康造成危害,引发民众抗议。经过专家论证和社会意见征询,从2000年左右开始,“垃圾不落地”政策首先在台北施行,现已基本推广到整个台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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