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公安”公众号1月18日消息,近日一段声称“给(村民)结婚安排了四辆警车”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引发广泛关注。经过调查核实,该视频内容纯属谣言,发布视频的网民杨某某已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事情起因于2024年1月16日,杨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并配以文字称“交警公安都来了,给结婚安排了四辆警车”。经警方查证,该警车停靠并非为婚礼提供特殊待遇,而是在执行正常勤务工作。原来,杨某某同村的村民在结婚时,将棚子搭建在了马路上,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引来了警察的注意。 杨某某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发布虚假信息,误导了公众认知,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西安沪灞警方依法对杨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普法课堂 造谣、传谣应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下: 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行政违法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图源网络 中国小康网综合“西安公安”公众号、@澎湃新闻、央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