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辟谣平台接到不少粉丝留言,询问网传“WHO世卫公布,眼下在中国流行的病毒是‘神秘肺炎’”的消息是真是假。 经核查,世界卫生组织(WHO)没有给出类似结论;国家卫生健康委则在11月24日、11月26日、12月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近期有关呼吸道疾病的防治情况,指出“根据监测,目前流行的急性呼吸道疾病均由已知病原体引起,都有相应的成熟治疗手段,未发现新病毒或细菌导致的新发传染病”。 上海辟谣平台检索世界卫生组织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官方信息发布渠道,没有发现任何与“神秘肺炎”有关的信息。就部分传言称“世卫组织在12月2日公布该信息”说法也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在该时间点,世卫组织的官方账号没有发布过任何与肺炎或呼吸道疾病有关的信息。 对于近期的呼吸道疾病,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胡强强在11月24日的会上表示,11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相关司局以及中国疾控中心、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相关专家与世界卫生组织举行了呼吸道传染病技术交流视频会议。介绍了我国近期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形势和病原体监测、临床诊疗、健康宣教等方面的情况。经了解,目前我国的监测和医院系统报告的病例是由已知的流行病原体感染引起。 11月26日、12月2日,国家卫健委再次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冬季呼吸道疾病防治相关情况。在12月2日的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表示,根据监测,目前流行的急性呼吸道疾病均由已知病原体引起,都有相应的成熟治疗手段,未发现新病毒或细菌导致的新发传染病。 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国家流感中心主任王大燕还在发布会上介绍了针对病毒变异的监测情况,表示“监测结果显示,流感病毒对目前的几种抗流感病毒药物都是敏感的,也就是说抗流感病毒药物对流感病毒是有效的。” 上海辟谣平台在核查中发现,不少自媒体在传播“世卫组织宣布‘神秘肺炎’”时,存在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的做法,包括曲解世卫组织官方声明、只字不提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信息等;还有部分自媒体将网传不实文字与账号日常视频相结合,没有任何根据地声称“今天下午3点宣布”“昨天下午3点宣布”等。 12月4日,仍有自媒体为博眼球而传播谣言 从网友评论和留言看,不排除部分自媒体利用公众对疾病的关注度,故意通过传播谣言来制造恐慌、获取流量。 普法课堂 造谣、传谣应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下: 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行政违法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图源网络 中国小康网综合上海网络辟谣微信公号、央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