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 网友们看法不一 监管部门介入

2023-05-18 11:23:08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田小介 字号:T|T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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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拍黄瓜”等凉菜为何会引来“职业打假”?卖“拍黄瓜”到底需要什么资质?记者采访了解到,制售“拍黄瓜”“凉拌木耳”等常见凉菜,必须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然而,由于冷食类许可要求较高,餐饮小店大多未办证。

  在株洲经营火锅店的彭某,就曾被晏姓父子举报过。“对方来店消费了500多元,包含一份‘拍黄瓜’。”彭某称,没过几天,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就上门要求整改。彭某按要求停售所有凉菜后,没想到对方还不罢休,又举报至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彭某与举报人协商争取撤销投诉,不料对方“狮子大开口”,要求按当天总消费金额的10倍赔偿。“我卖一年的‘拍黄瓜’,都不一定赚到这个钱!”

  当地一家小餐馆的经营者刘某感觉自己更“冤”。他家的菜单原本并没有“拍黄瓜”这道菜,晏某到店消费时,主动要求做一道“拍黄瓜”。“我说没有,他就说把黄瓜拍碎,随便撒点辣椒加点醋就行。”没想到几天后,刘某的餐馆就被举报了。

  为何餐馆不主动申请冷食经营资质呢?有受访餐饮经营者直言:“办理冷食许可要求高,办齐各种设备得几万元,我们小店承担不起。”

  记者检索发现,不只是株洲,最近几年,全国各地关于餐馆卖凉菜遭举报、处罚的案例不少。例如,去年7月,安徽合肥一餐饮店曾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拍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对于餐企集体反映被“职业打假”一事,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接到餐饮企业的投诉后,组织市场监管局、餐饮行业协会以及被举报的餐饮企业代表召开协调会,并达成包括市场监督部门要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内的四点共识。“提醒全市餐饮企业门店一定要依法依规经营,今后遇到相关恶意投诉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以及市餐饮行业协会反映。”

  “未取得经营资质售卖‘拍黄瓜’,被举报自然不冤。不过,对于这种轻微违法行为应审慎监管。”一位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说。他建议,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程序,从源头上防止“职业打假”。

  进展:监管部门介入,研究“首违免罚”具体措施

  株洲多家餐馆售卖“拍黄瓜”被举报事件被爆出之后,网友们也展开了激烈讨论。

  有网友表示,正常维权可以,但不能惯着“职业打假人”。也有网友表示,售卖冷食本来就要资质,即使是“职业打假人”也是消费者,只要没有恶意敲诈,经营者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已就此事组织当地市场监管、餐饮行业协会及被举报餐饮企业代表召开协调会,达成共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督服务,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餐饮企业进一步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

  4月27日,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回复三湘都市报记者:目前,当地正在研究借鉴相关经验做法,研究“拍黄瓜”类市场监管问题“首违免罚”的具体措施。协调会后,株洲域内暂未发生“拍黄瓜”类投诉举报现象。

  律师:规范经营,从源头降低职业打假行为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发现,全国多地发生因未取得冷食类许可资质,而被举报索赔的案例。

  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纲分析认为,从法律上看,店家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却售卖“拍黄瓜”,被举报并不冤。但同一批消费者、同一事由3年连续投诉49起,应当属于“职业打假人”。

  在没有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情况下,店家上菜时捎上一盘凉拌黄瓜,依法将承担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金。

  杨纲建议,经营者首先要规范经营,提升守法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降低职业打假行为。而投诉举报者不能以谋取不当利益等为目的,滥用投诉举报权,采取不当甚至是违法手段,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

  (图源网络 中国小康网综合工人日报、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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