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 4月12日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修订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称,交易类强制退市方面。新增成交量退市指标,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将被强制退市。 财务类强制退市方面。明确财务类指标全部交叉适用,即公司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触及相关财务类指标任一情形的,将被强制退市。在认定营业收入金额时要求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亏损考察维度中增加利润总额为负情形。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中,增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要求。 规范类强制退市方面。为严厉打击资金占用行为,督促企业完善内部治理,新增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内控非标审计意见、控制权无序争夺等三项退市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