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12月1日发布通知指出,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自2023年12月1日起,北交所正式启动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发行备案、簿记建档等发行承销业务。 根据北交所发布的关于启动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的通知,各市场机构应当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指引第1号——发行备案》《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指引第2号——簿记建档》《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南》有关要求开展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 北京证券交易所外景。新华社记者 彭子洋 摄 通知指出,在北交所簿记建档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使用北交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https://bond.bse.cn/cbb),采取系统集中、场所不强制集中的方式进行。 根据通知,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系统认购公司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均视为其自身的申购订单。承销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认可的投资者符合北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 记者从北交所了解到,目前北交所已受理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申报项目21单,拟注册金额合计397亿元。 在启动公司债券业务之前,北交所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已实现常态化发行。(记者姚均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