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北京10月30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北梦原)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并对其投资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 《通知》明确,为引导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更好发挥中长期资金的市场稳定器和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加强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的长周期考核,将《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中经营效益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通知》在投资资质、资金投向和内部管理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在投资资质方面,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各类投资,遵守监管要求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相关规定,匹配自身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相关资质。二是在资金投向方面,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坚持审慎、安全、增值的原则,根据保险资金长期属性,平衡好投资收益和风险,优化资产配置,保险资金要投向风险可控、收益稳健、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的资产。三是在内部管理方面,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制定专门的投资管理制度,建立透明规范的投资决策程序,设置科学有效的投资风险评估体系,做好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加强投资风险管理、交易管理和投后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