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二套房契税优惠以及营业税免征优惠 ■本报记者 包兴安 继房贷首付比例降低、公积金利率上调之后,楼市政策再加码。《证券日报》记者获悉,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该《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二套房契税优惠,以及营业税免征优惠。 《通知》同时表示,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