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西藏旅游收购拉卡拉的整个交易过程可以简化为,孙陶然等拉卡拉中小股东通过参与西藏旅游配套募资晋级为控股股东,同时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调配收购资产与西藏旅游总资产的比例关系,确保不触发借壳上市规定。 证券时报·莲花财经记者注意到,部分观点倾向于将上述交易解读为规避借壳上市的刻意性安排,以最终规避趋同于新股首发(IPO)标准的借壳上市标准,而仅采用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标准。 客观上呈现出的财务数据较为支持上述观点,拉卡拉2015年年末资产总额、净资产均为110亿元,分别相当于西藏旅游同期指标的593.53%、1732.99%,去年拉卡拉营收也达到西藏旅游同期营收的1044.66%。加上联想控股单一持有拉卡拉31.38%股权,结合此前的借壳上市案例,西藏旅游收购拉卡拉类似于“蛇吞象”交易,极易构成借壳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