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不少个人大户操纵手法凶悍,在敏感时点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部分被查处的“超级散户”沉浮股市多年,投资经验丰富,资金实力雄厚,如当年宁波敢死队四大操盘手之一的马信琪、私募明星叶飞等,操纵手法异常凶悍,操纵股票涉及暴风科技、信威集团、全通教育等走势诡异的“妖股”,引发市场极大关注。 三是操纵行为人利用融券、场外配资等杠杆融资、放大违法收益的情形突出,案件罚没款金额屡创新高。以伞形结构化信托产品为例,融资杠杆效果明显,可以形成相当突出的资金优势,其被利用进行市场操纵的案例并不少见。如在涉嫌操纵“特力A”等多起案件中,当事人通过伞形结构化产品募集操纵资金,个别案件募资达数亿元。 四是违法行为人刻意规避调查,交易行为隐蔽复杂,查处难度大。相关案件资金流转频繁、复杂,查办实践中甚至有违法分子故意到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开立银行账户,企图躲避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