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分析操纵市场新趋势:个人大户手法凶悍

2016-02-16 17:30:59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周芬棉 责任编辑: 字号:T|T

  三是操纵行为人利用融券、场外配资等杠杆融资、放大违法收益的情形突出,案件罚没款金额屡创新高。以伞形结构化信托产品为例,融资杠杆效果明显,可以形成相当突出的资金优势,其被利用进行市场操纵的案例并不少见。如在涉嫌操纵“特力A”等多起案件中,当事人通过伞形结构化产品募集操纵资金,个别案件募资达数亿元。

  四是违法行为人刻意规避调查,交易行为隐蔽复杂,查处难度大。相关案件资金流转频繁、复杂,查办实践中甚至有违法分子故意到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开立银行账户,企图躲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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