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拼车行为承载着公众需求,其有序发展的关键在于纳入法治框架。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拼车行为到底违不违法进行评估。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私家车拼车行为予以明确禁止,其所禁止和处罚的都是没有营运资质的营利性运输服务行为。从现实看,拼车中的合乘出行是互助而不是营利,收取的费用一般只用作分摊成本,行驶路线也是以私家车主行驶轨迹为主的。也就是说,这样的拼车并不必然构成非法营运。所以,需正视合规拼车在缓解交通拥堵、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公共资源、维护多方权益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从完善法律规范、优化政策配套上作出有益探索。 就完善法律规范而言,在宏观层面出台一揽子法律规范尚待时日的情况下,不妨先鼓励地方出台相应指导意见进行规范。近期出台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小客车出行合乘指导意见》,就释放出一个利好信息。其对拼车的概念、类型、方式、费用分担及其他限制性条件等诸多问题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其他地方可以此为借鉴,再作出符合各自实际的有益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