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拼车行为承载着公众需求,其有序发展的关键在于纳入法治框架,从完善法律规范、优化政策配套上作出有益探索。在宏观层面出台一揽子法律规范尚待时日的情况下,不妨先鼓励地方出台相应指导意见进行规范。同时,还需完善拼车保险制度、化解拼车事故赔偿风险。总之,对有偿拼车这类有现实需求又不乏内在冲突的行为,绝不能简单排斥 近段时间,作为往返于家乡与工作所在地之间的一种方式,拼车又热了起来。对此,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拼车出行,同时也提醒双方明晰权益,释放出政策善意。 说实话,拼车在我国遭遇的情况较为复杂。首先,拼车形态较为多元。目前,国内既有无偿拼车,也有有偿拼车,而有偿拼车又包括出租车有偿拼车、营利性私家车拼车、非营利性私家车有偿拼车3种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广受争议的主要是非营利性私家车有偿拼车。其次,政府对拼车的态度也是莫衷一是,拼车是否合法一直存在争议。持违法态度者认为,拼车虽是车主与乘客的自愿行为,但私家车主一旦有了收费行为,就属于经营性质,而私家车没有特许经营资格,其行为即构成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