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马学礼 李静楠)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实施严格矿业权准入条件、限制矿业权协议出让、调整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出让、支持煤层气勘查开采等9个方面3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管理,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通知》规定,矿业权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绿色矿山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对于大型非煤矿山、大中型煤矿,其矿产资源储量需达到勘探程度,其他矿山需达到详查及以上程度。除符合规定情形外,新设探矿权采矿权范围不得与已设矿业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且探矿权新立、延续及保留登记期限均为5年。 宁夏将按矿种划分出让登记权限,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及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等事项同级管理。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煤、煤层气等23种战略性矿产的矿业权出让登记;县(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砂石土类采矿权出让登记;设区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矿种的矿业权出让登记。 为规范矿业权出让流程,《通知》规定,除协议出让等特殊情形外,矿业权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并推广使用保函或保证金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