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3日电 (黄盛)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沪深北三个交易所在4月12日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正式发布的《指引》共6章63条,明确了可持续发展报告信息披露框架,从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三个方面设置了21个具体议题。其中,环境信息披露章节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利用、循环经济等8个议题;社会信息披露章节设置了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创新驱动、员工等9个议题;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信息披露章节设置利益相关方沟通、反不正当竞争等4个议题。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2024年2月8日,在证监会指导下,沪深北三个交易发布《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及沪深北三个交易所共收到反馈意见80余份。市场各方认为《指引》将有助于提供规范、可比、高质量的信息,彰显优质公司投资价值,吸引中长期资金。 针对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建议,证监会及沪深北三个交易所多数已充分吸收采纳。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不同重要性议题的披露要求,本次修订明确具备财务重要性的议题需按照四要素框架进行披露,即“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以保持和国际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准则的衔接,对于仅具有影响重要性的议题,根据具体议题相关指标要求披露即可。二是增加议题明细,本次修订在《指引》附件中直接列明所包括的议题列表,便于公司执行。三是对于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作出衔接安排,本次修订明确应当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按照《指引》规定披露或自愿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无需再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四是适当放宽部分披露要求,一方面,对于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时间仅要求在4月30日前披露,但不要求必须和年报同时披露,以缓解上市公司集中披露年报与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压力,另一方面,对于部分难度较高的定量披露要求增加定性替代披露的缓释措施,对于预期财务影响、除应对气候变化外的议题适应性评估等由强制披露修改为鼓励披露,适当缓解公司披露压力。五是完善具体披露要求和文字表述,一方面整合优化部分议题章节,如将创新驱动和科学伦理单设一节、供应商和客户单设一节,并将公司治理部分进一步明确为可持续发展相关公司治理,便于与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章节衔接;另一方面,新增利益相关方管理、尽职调查、灵活就业、普惠金融、碳排放权交易情况等披露要求,允许整合披露治理相关信息,增加数据追溯调整豁免情形等。 另据介绍,《指引》正式发布后,中证、国证、Wind、商道、中诚信国际等指数及ESG评级机构紧跟沪深北三个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要求、积极在ESG评级体系中纳入指引内容,持续加强国内ESG评级体系建设。同时,根据证监会工作部署,结合上市公司的诉求和意见建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指引》与境外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的系列对比分析报告,帮助上市公司尤其是多地上市的公司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同时加强境内外投资者及相关主体对《指引》的认识和理解,供上市公司和市场各方对比参考。沪深北交易所同步配发《指引》英文稿,充分满足国际投资者需要。 沪深北三个交易所也表示,将做好市场培训等服务工作,适时制定更细化的披露指南,为上市公司执行《指引》规定提供具体指导,并支持相关部门做好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正向激励,推动构建良好的可持续生态;根据《指引》执行情况适时评估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推动更多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