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日讯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6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