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1日讯(记者 燕山 鹿凯)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简称:江苏监管局)发布相关处罚信息显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银金租)因租赁物租前调查不尽职等违规被罚120万元,三名相关责任人一并被罚。针对上述罚单,记者采访到对方,相关负责人未直接回复采访问题,并迅速挂断电话。 公司违规被罚 具体来看,苏银金租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租赁物租前调查不尽职、租后管理不到位、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江苏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苏银金租罚款120万元。 另外,在苏银金租被罚之时,时任苏银金租幸福产业业务部副总经理赵长江,因对苏银金租租赁物租前调查不尽职负有责任,江苏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处罚。 盛华(时任苏银金租副总裁),对苏银金租租后管理不到位、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负有责任,江苏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曹进(时任苏银金租幸福产业业务部总经理)对苏银金租租赁物租前调查不尽职负有责任,江苏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也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记者了解到,作为业内为数不多“千亿级”公司,苏银金租成立于2015年5月,是江苏省内首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江苏银行为公司主发起人。上月末,其刚完成增资。 千亿金租增资 苏银金租发布相关公告表示,其增资20亿元的申请获监管批准。其表示,此次增资将进一步夯实公司资本实力,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为打造“服务专业、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的一流金融租赁公司提供资本保障。除此之外,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增资也是为了满足监管对金融租赁公司合规经营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特别明确,要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其中要求,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另外,对于此次增资后,苏银金租将如何利用新增资金来拓展业务、提升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等问题,记者采访到对方,截至发稿前,未收到苏银金租回复。 记者发现伴随苏银金租持续发展,其总资产规模也持续增长,并于去年成功进入金融租赁公司“千亿俱乐部”。截至2023年12月末,苏银金租资产总额达1038.18亿元,已累计实现租赁业务投放2620.51亿元,服务各类客户超17万户。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随着去年永赢金租、苏银金租、农银金租资产规模先后突破千亿大关,金融租赁公司“千亿俱乐部”公司数增至15家,具体包括:交银金租、国银金租、招银金租、工银金租、民生金租、华夏金租、建信金租、浦银金租、光大金租、兴业金租、江苏金租、华融金租、永赢金租、苏银金租、农银金租。 苏银金租表示,未来,其将继续紧跟中央和地方战略部署,坚守为民初心,立足租赁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金租力量。如今,刚刚完成增资的苏银金租,便遭监管处罚,将给苏银金租未来发展带来哪些影响,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