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24年2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宗庆后先生因病去逝,享年79岁。十七年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律师,曾为娃哈哈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宗庆后先生和娃哈哈集团成功解决了与法国达能的国际商事纠纷。 代理达娃之争诉讼期间,钱卫清律师与宗庆后先生有过一段紧密的合作,钱律师对作为中国第一代杰出民营企业家的宗庆后先生,非常钦佩。解决达娃之争后,钱卫清律师当时写了两部畅销书——《生死之战——达能娃哈哈国际商战内幕》和《富危机》,对达娃之争前后始末以及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壮大、扩张过程中所涉法律合规问题有详细描述和解读。特节选原著作中部分内容原文发布,以悼念宗庆后先生,宗庆后先生千古! (钱卫清律师与娃哈哈掌舵人宗庆后结识于达娃之战) 上篇回顾: 二、阴阳合同下的事实惊爆 《三国演义》有这么一句话:“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和,合久必分。”娃哈哈与达能合资12年来,迅速成长为中国最大的饮料企业。这起合资事件一度被外界评价为达能跨国并购案的得意之作。然而,2007年年初,宗庆后却引爆了合资双方的商标所有权之争。随后我冒着舆论压力与宗庆后并肩作战,舆论战、司法战、资本战……充满种种玄机,这桩貌似美满的“中法联姻”,随之破灭。 在它们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一段生死纠葛?打过这场国际商战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于是急忙提笔把整个过程记录下来,写成《生死之战——达能娃哈哈国际商战内幕》一书,非常国人对民族灵魂的支持,此书一上市便热销并曾几度脱销。 合同与股权束缚:以退为进的非公平交易与烦恼 一个是中国饮料业的老大,另一个是国际食品行业的巨头,他们的结缘可谓门当户对。与达能集团成功携手使得娃哈哈很快便进入高速发展期,但蜜月期还没有过,宗庆后就烦恼到不行了。事出必有因,1997年金融危机后,参与投资娃哈哈的香港百富勒直接投资有限公司不堪重负,将手中的股份卖给了达能集团,就是这一招导致达能对娃哈哈达到了51%的绝对控股状态。 合资后,作为中方经理人的宗庆后并不能得到董事会的信任。在日常经营中,超过一万元的费用款项就必须提前向董事会打可行性报告,这令颇有点独断专行的宗庆后感觉很别扭。“那等于说我出趟差都要董事会批准,我还有什么经营权?连职业经理人都不如。”宗庆后对我说起那段时间的经历时仍旧气愤不平,觉得自己受了天大委屈。 宗庆后要办企业,要“响应国家号召”,“到西部去”,利用“政策走向”来发展壮大企业,但达能完全不懂中国的政治语言,不懂政府鼓励“贡献”就是“政策扶持”,一听是“扶贫、支援”,达能心想肯定是亏本的买卖,于是拒绝投资。这让有心报效祖国并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的宗庆后开始对达能感到不满。 而在生产计划上,宗庆后与达能的策略又出现了分歧。宗庆后想上马非常可乐,达能不同意;宗庆后想扩大饮用水的生产规模,达能讨论了一阵又不投了;但在产出方面有项目挣钱,达能却又立刻跟见血的蚊子一样盯住不放。 达能的不花钱光捞钱策略像极了一毛不拔的周扒皮,这让宗庆后非常头疼,无奈股权被达能操控得死死的,宗庆后真格儿是有火无处发。但宗庆后毕竟不是吃素的,几个回合下来,宗庆后不再事事都向董事会打报告,达能探听了一下,发现宗庆后在张罗非常可乐的项目。在达能看来宗庆后这是在开国际玩笑,认为生产碳酸饮料有损娃哈哈品牌健康形象;当然更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市场上存在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两大可乐巨头,它们怎么可能让中国人自己的可乐站得住脚呢? 宗庆后没有和董事会商量,直接来了个通知,他说:“我坚持要做,我坚持要投资。”钱从哪儿来?宗庆后自己掏腰包!可之前签的合同不是规定宗庆后不准经营竞争产品,他何以敢冒如此大的风险?从宗庆后与达能的合资合同中我发现了宗庆后的精明和魄力:达能收购了娃哈哈九间厂的其中四间,还有五间是娃哈哈集团留为己用,但双方又在《合资合同》中约定,娃哈哈集团不得从事与合资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即不经达能许可,这五间厂房生产经营饮料业务是违约的。 宗庆后利用非合资公司经营新产品,不但不顾及达能董事会的看法,而且顶着违约风险自行投入,自负盈亏。达能的高管交头接耳一番并不表态,算是默许了宗庆后的行为;就在达能准备看宗庆后笑话的时候,非常可乐一夜之间红遍中国大江南北,创造了惊人的巨额利润,面对这样一个“出人意料”的结果,他们傻眼了。 宗庆后的非常可乐一路交响叫响,但达能亚洲区的其他董事们却发现自己本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不十分拿得出手。不过宗庆后在此时作出了一个让业界大吃一惊的举动,将已结有丰硕果实的非常可乐投资权拱手相让于达能集团。这一举动不仅家人无法理解宗庆后,就是业界也掀起一片哗然,不晓得宗庆后那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宗庆后非常爽快,他说:“我们中方只不过是在经营战略上与贵方有些分歧,所以我们就自行做主了;本来合资时也讲好的嘛,外方不干预经营,我应该说了算,对不对?现在挣了钱当然是大家的,贵方现在可以投资入股,参与进来分利润。”达能方非常高兴,从此果然不再插手娃哈哈经营事务,宗庆后又大权在握,算是从同董事会的“斗争”中缓了一口气。 宗庆后一招以退为进的策略就成功的化解了达能对娃哈哈决策上的指手画脚,而从此之后在扩大饮用水市场,开发娃哈哈果奶品牌所带来的巨大效益中,我发现了宗庆后将非常可乐拱手相让的真正目的——弃小利而逐大利,宗庆后充分阐释了一个优秀企业家敏锐的商业触角。 虽然在企业经营上达能选择了放手,但是达能在中国市场上并购与扩张的步伐并没有减速,法籍华人秦鹏作为达能中国区总裁走马上任了。宗庆后是个烟迷,在董事高层会议中,秦鹏就坐在宗庆后旁边,随时递烟点火,自然而然毫无做作。而戏剧性的是,尽管秦鹏是宗庆后个人关系最好的伙伴,却也是娃哈哈企业经营中最为棘手的敌人。 阴阳合同隐患:对中国企业的垄断企图 2000年,达能集团出台了在中国的新一轮捞钱阴谋,由秦鹏经手,达能全资收购了当时娃哈哈在国内最大的竞争对手——乐百氏集团。在饮用水市场上,2000年以前各大超市、百货公司甚至小卖部几乎只有这两家的瓶装水,而达能收购娃哈哈跟乐百氏的目的也渐渐浮出水面。垄断!这是经常跟暴利、黑幕捆绑出现的字眼。达能同时收购哇哈哈娃哈哈和乐百氏的意图正是通过垄断来获取超级暴利。 你想想,只要控制了娃哈哈和乐百氏,那么中国饮用水市场还不等于就成了达能的天下?达能同时收购两家饮用水企业,是意图垄断并获取超额垄断利润。但宗庆后坚决不同意,且正是由于他不肯配合达能完成垄断大业才导致娃哈哈与乐百氏上演了一场残酷竞争。 乐百氏是达能全资控股的,所以娃哈哈一开始就陷入不利。而更由于达能对娃哈哈有绝对控股权,娃哈哈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敌人”眼下,这更让娃哈哈举步维艰。是突破还是投降?这是宗庆后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两家竞争不仅可以打压别的饮料企业,真正控制中国市场,而且结果不管哪家胜败,达能都是最后赢家。 2000年连续一年,宗庆后不断向董事会反映情况,作报告,但都如石沉大海。而达能最终追求的是垄断利润,当然不喜欢乐百氏和娃哈哈两俩兄弟血拼,2001年何伯权一手策划在竞争旺季突然降价风暴,使得达能董事局忍无可忍并将何伯权逐下台,那么接下来的乐百氏与娃哈哈的竞争,实质上是达能与娃哈哈的战争。 娃哈哈市场受挫,宗庆后马上作出决策,大幅补贴经销商,这才勉强挽救了市场危局。这种不正当的恶劣竞争也彻底惹恼了宗庆后,一方面他对达能董事会明明白白地将事件复述一遍,另一方面向娃哈哈的全体员工郑重承诺:“在市场竞争中,不论是谁,将一律开打,不然我们没有退路!”面对宗庆后的强势,达能退让了,而在短暂的平静后,双方又进入了明争暗斗的时期。 面对达能的步步紧逼,宗庆后决定另辟蹊径,将娃哈哈一分为二,建立不在达能集团掌控下的非合资企业。为的就是能在与跟达能的明争暗斗之中抢得一份先机。“(达能)除了会拿钱让你给他们挣更多的钱,从来都没给娃哈哈任何的帮助,既然这样,那我凭什么还要乖乖地的给他钱呢?” 随着宗庆后明白了达能投资娃哈哈的真正用心,2003年10月,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成立,之后又在此基础上筹建杭州娃哈哈萧山基地、杭州娃哈哈永盛饮料有限公司等。其中宏胜系非合资公司。萧山基地生产瓶装水、“营养快线”和“爽歪歪”、可乐等产品;合资公司永盛主产可乐系列,宏胜主产乳饮料系列;瓶装水的主要生产线在宏胜。爽歪歪产品2006上市不到一年销售额已近10亿元,另一明星产品“营养快线”2005年上市,当年销售额为7亿元。“营养快线”和“爽歪歪”在一年内就实现了7亿元的利润。“宏胜”公司2006年1-7月仅六个月实现2.86亿的利润。 仅仅几年时间,娃哈哈就利用原有销售网络、品牌的优势,顺利开辟出新有的市场,创造出了巨额的利润。那这些利润合法吗?作为一名专业律师,我自然最关心当事人的一举一动首先是否合法,宗庆后笑着翻开与达能签订的合约。 第一,非合资公司拥有商标使用权。2005年10月签订的第一号修正协议中协议约定:“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根据这些约定,娃哈哈中方自行开发出了新产品上市销售,如爽歪歪、营养快线等。 第二,非合资公司生产的产品,须由合资公司销售。也就是说非合资公司拿生产利润,合资公司拿销售利润,所以这个修订协议也叫“代加工”协议。 是的,宗庆后成功地发现达能与娃哈哈签订合同中的漏洞,并巧妙地用达能没有标注的“代工费”生产利润而发了大财。达能每年都看审计报告却从来没有发现过这个漏洞,白白做了几年的“睁眼瞎”。 事情发展到此时,我认为达能和娃哈哈的合作仍就仍旧算效益高,双方一直秉承着宗庆后挣钱,达能分钱,达能先后从合资公司里面拿走了三十30多个亿。尽管在合作过程中,由于中外企业文化不同、法律制度不同、法律思维不同,等等,这些造成双方难免会有些磕磕碰碰或不愉快的事,但严格说来还没有引发危机。 (未完待续) (本文摘自钱卫清畅销书《富危机》,经济日报出版社2011年出版。) 钱卫清简介: 钱卫清,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四十余年(期间参军三年,参加过中越战争)。先后历经四级法院,从事法官工作,曾任基层法院副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经济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1999年从事律师职业,任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诉讼部主任、企业改制部主任,2005年加盟大成至今。 钱卫清律师立足商事领域,深入中国法治前沿法律问题的研究与适用。钱卫清律师带领团队在商事领域专注于重大商事争议解决,国企改制、破产重整、不良资产处置和公司综合治理,其曾主持中国五矿、中国电信、武汉钢铁集团企业改制,并担任北京产权交易所改制顾问、中央企业主辅分离改制专家组成员;钱卫清律师带领团队在前沿领域不断创新,服务国家数字经济战略,致力于数据合规治理与产业数字化转型法律服务;更在文化、文博领域创立“有据三确”信用体系,并实践文化产业资本化运作、博物馆混合所有制运营创新和艺术品金融法律风险防范,带领团队做到文物犯罪刑事辩护第一品牌;2021年,钱卫清文博专业团队“博物馆及其他文化事业单位征集藏品有据确权”法律服务项目入选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产品)目录》。 近年,钱卫清律师带领团队在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领域不断探索,创立数字治理的数据“新三确”服务体系,联合多家服务机构建立数字服务商战略联盟。 2018年始,钱卫清带领团队参与完成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民间藏品备案项目的服务,并为多家交易所和文化企业提供藏品备案与确权法律服务;2021-2022年,钱卫清团队参与完成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ABI)数字藏品治理报告、产业图谱的编撰,参与完成的团体标准项目《数字藏品项目备案标准》立项获批;2022年,钱卫清律师及其团队成为“星火·链网”文化产业骨干节点“数文链”联合发起人;2023年,钱卫清团队联合多家服务机构,正式成立数据综合服务商战略联盟,服务数字经济。同时,钱卫清团队在数据合规治理与数字化转型方面与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海南国际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浙江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和各地自贸区开展合作研讨并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钱卫清律师先后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社科院法学所兼职教授,创办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制研究所、跨国商事法律研究所并任所长,现任中国城镇化促进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钱卫清律师出版著作二十多部, 15部被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收藏,其中《国企改制法律方法》、《公司诉讼》、《法官决策论》、《法律养生》均具有创造性的学术价值和前瞻性业务指导价值。其首创的法律养生学是在企业全面法律风险管理、无形生命养护中融入养生学、法学、佛学等传统文化的创新之作,极具影响力。 钱卫清律师代理娃哈哈与法国达能等数十起重大商事争议案件,获得无数荣誉:在2005年1月被授予“北京市优秀律师”称号。2007年被提名为中国“2006年度十大法制新闻人物”。2008年被评选为“最具社会责任感律师”、“最具影响力品牌律师”。2010年被评为中国百强大律师及法治领军人物。2022年荣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建所30周年“突出贡献奖”。2022年荣获《小康》杂志“2022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