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 赵艳艳)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海关总署副署长孙玉宁表示,《总体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复。 孙玉宁介绍,设立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助力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有利于服务更加主动开放的国家战略,丰富开放型经济发展载体;有利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 据悉,《总体方案》共涵盖了五个方面,分别是总体要求、核心功能、管理措施、风险防控、保障机制。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是“3个3”。 其中,3个定位是指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的核心定位,一是便利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二是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三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节点。 3个核心功能,主要是便利国际商务交流、服务高端国际会展活动、提升培训服务质量。 采取3方面管理措施,分别是便利人员进出、便捷行李物品管理、实施货物高效管理。 此外,在《总体方案》中明确,国际商务合作区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能快则快的原则开展建设。同时,国际商务合作区实施封闭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建立了加强法治保障、落实工作责任等保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