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23日讯(记者 张增艳)日前,陇神戎发公告称,公司定增收到深交所发出的问询函,要求就业绩波动、募投项目情况、融资必要性等问题作出说明。 去年7月,陇神戎发公布2023年度定增预案称,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4.86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药业集团拟认购数量不超此次发行新股数量的30.79%,认购金额不超1.50亿元;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丝路基金拟认购新股数量的7.11%,认购金额不超3454.02万元。 深交所要求陇神戎发说明:甘肃药业集团和丝路基金此次认购资金的具体来源,量化测算是否存在无法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丝路基金参与此次认购的原因、是否存在基金清算和项目退出的风险,基金存续期是否与股份锁定期等规定相匹配等。 收购来的子公司存多项违规 定增预案显示,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普安制药年产5000万盒(3亿支)宣肺止嗽合剂等液体制剂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下称“项目一”)、三化改造及合剂生产线配套建设项目(下称“项目二”)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需要指出的是,2023年2月,陇神戎发斥资2.57亿元收购控股股东甘肃药业集团和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普安制药70%股权。在收购普安制药之前,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药品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元胡止痛滴丸。完成对普安制药控制权收购后,公司新增另一主打产品宣肺止嗽合剂。 目前,普安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境内专利中,“一种中药止嗽制剂”和“一种中药止嗽制剂生产工艺”专权利人均为“普安制药、李成义”,但普安制药与李成义存在技术委托开发合同、股东资格确认以及专利权权属等纠纷,双方存在多起未决诉讼。此外,宣肺止嗽合剂于2023年7月19日中药品种保护期限到期,普安制药正办理宣肺止嗽合剂延长保护期的申请。 与此同时,普安制药也存在违规行为。据统计,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占用工总数量超过10%,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对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要求,控股股东甘肃药业集团承诺对“若普安制药因劳动用工事宜遭受行政机关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甘肃药业集团将全额补偿普安制药因此遭受的损失”;早在2022年,普安制药因存在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变更未进行备案或者报告的行为分别被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各40万元,共计罚款80万元。 深交所要求陇神戎发说明:普安制药与李成义的纠纷及诉讼,是否给此次募投项目产品宣肺止嗽合剂的生产、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拟解决的措施;普安制药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占用工总数量超过10%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遭受行政机关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可能面临的处罚结果,并说明是否对此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涉及的相关违法行为是否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销售费用占营收比重持续走高 资料显示,陇神戎发主要从事医药产品、医疗产品、保健卫生产品的研究开发,中成药、化学药品及少量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 记者注意到,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陇神戎发销售费用增长明显,分别为1.98亿元、2.32亿元、3.16亿元和4.04亿元,在营收中占比分别为38.10%、40.30%、39.55%和49.75%。 其中,销售费用主要由市场推广费构成,分别为1.67亿元、2.09亿元、2.93亿元和3.82亿元,各期推广费占比分别为83.90%、90.03%、92.65%和94.41%。据了解,市场推广费主要包括学术推广费、渠道建设、市场调研与信息收集等相关费用。 深交所要求陇神戎发说明: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业务发展状况和收入规模变动匹配;市场推广费的具体项目及占比高的原因,与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通过专家咨询费、调研费、宣传费等方式向医务人员支付回扣的情形,期内推广服务商是否存在因市场推广、商业贿赂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情况;自身营销团队与推广服务商具体职责划分,是否存在关于防范商业贿赂的约定及相关责任承担情况;销售费用是否存在利用虚假票据、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服务商套取资金体外使用的,公司及推广服务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在各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中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违约名单的情形。 此外,针对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能否有效消化;普安制药存在业绩承诺且尚处于承诺期内,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募投项目所产生的效益是否纳入业绩承诺金额计算等问题,深交所也要求陇神戎发予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