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施应收账款猛增 涉多起商业贿赂未披露?

2016-08-17 15:52: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任燕萍 字号:T|T

  2016年3月9日主板发审委第35次发审委会议召开,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发行监管部对海尔施提出如下问询:

  请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1)2003年发行人受让宁波开发区中心医院(以下简称中心医院)后,2011年以不变价格转让给关联方,转让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2)发行人将中心医院转让给关联方而不是无关联第三方的主要考虑,未来是否会进一步增加关联交易,是否会对发行人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和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高且逐年增加的原因,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发行人对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请保荐代表人:(1)补充说明对“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主要供应商约定独家代理的情况下,实质上在代理区域形成了排他性销售”的核查过程;(2)结合与主要供应商约定的销售指标执行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因未完成指标而被处罚或需要补偿的情形。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未将王子瑜和余忠健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理由和依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涉多起“贿赂丑闻” 招股书未披露?

  据证券市场红周刊报道,7月14日,微信泰州微视听(账号主体为:泰州广播电视台(泰州广播传媒集团))公众号发布了一则题为《医疗检验领域名堂不小,3位检验科人员因受贿获刑,一家医院竟被判单位受贿罪……》的消息,该消息说的是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及相关人员受贿被处罚及判刑一件案件。

  该案件是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的。起诉书指控:2010年年底至2014年下半年间,被告单位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在从泰州恒信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上海海尔施诊断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海尔施”)等业务单位购进试剂的过程中,账外按照试剂销售额的3%~10%向上述公司收受回扣总额达495800余元。这些钱,用于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集体活动、发福利等。其中被告人冯某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参与收受回扣款472800余元,被告人许某系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收受回扣495800余元。另外,检察机关还查明,这些医药企业不仅给检验科所谓“赞助”,而且逢年过节还给冯和许送钱送物。三年多来,冯共收受贿赂9万多元,许共收受贿赂14万多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起诉书中所提到的上海海尔施正是即将上市发行的海尔施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报告期内为海尔施贡献了大量的营业收入和利润(2013年至2016年6月,净利润为3307.70万元、4235.42万元、5912.66万元、3033.84万元),对海尔施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本次案件中,由起诉书的指控不难看出,上海海尔施存在向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给予回扣的嫌疑。从案件审判结果看,目前只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和相关受贿人员进行了处罚和判刑,尚未提及对行贿方的处理。

  6月23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也发布了一则消息:2016年5月18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海尔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诊断产品五部经理、上海海尔施诊断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黄帅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黄帅依法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从相关资料来看,犯罪嫌疑人黄帅不仅是海尔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诊断产品五部经理、上海海尔施诊断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同时也是海尔施第三大股东——海畅投资的股东。海尔施在招股书中提到,海畅投资是由毛存亮、王子瑜、黄帅等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公司,黄帅出资30万元,持有该公司0.83%的股权。

  值得一提的是,海尔施在其招股意向书中还明确表示其“直接销售”模式不存在向医院商业贿赂行为。并表示“发行人已经制定了《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预防商业贿赂的发生”,并在招股意向书给予详细说明,然而上述涉及公司的案件出现,对于即将上市的海尔施来说,无异于是一个个响亮的耳光。

  应收账款数额巨大 被指放宽信用政策“贴膘”利润

  据理财周报报道,应收账款数额巨大也令投资人担忧。财务数据显示,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和销售收入的大幅增加,海尔施生物的应收账款余额呈增加趋势。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1,964.60万元、24,741.86万元、33,323.9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25%、42.07%、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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