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审计报告提到“对企业追责问责制度机制不健全,违规决策等问题较为突出”,李锦表示,284项重大经济决策中,有51项存在违规决策、违反程序决策、决策不当等问题,造成损失浪费等126.82亿元。这个数量非常大,比例也比较高,很令人痛心。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主要依靠企业自行追责问责,造成监督约束弱化,以致有的问题屡审屡犯甚至积聚。现在必须明确追责问责的主体和追责问责的标准。对于央企,必须由国资委或审计署来追责,对于其他企业,由监管部门或上一级部门来追责。 另外,追责的标准必须明确,这个标准需要监管部门或上一级部门来明确规定。这也是今年报告的亮点,明确提出要对违规决策、决策不当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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