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僵尸企业如何收贷? 银监要求成立债委会

2016-02-19 10:26:56 来源:财新网 作者: 吴红毓然 责任编辑: 字号:T|T

  2016年银行业的重要任务,是如何稳妥退出“僵尸企业”。目前监管原则是分类施策,对于债务规模较大、并有三家以上债权银行的成立债权人委员会,按“一企一策”的原则确定增贷、减贷、重组等处置措施。这些债委会原则上应于3月底前组建成立。(见财新周刊2016年第4期“银监高举防风险指挥棒”)

  据财新记者了解,银监会高层在1月中旬2016年监管工作内部会议上表示,要摸清“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对银行业风险的影响,稳妥把握“僵尸企业”信贷退出节奏,切实发挥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

  “组建债权人委员会,旨在构建债权人一致行动的平台和机制。”前述高层表示,债委会要尽量覆盖所有的债权人,这是为防止个别债权人单独行动,影响处置大局。至于多大规模的企业需要建立债委会,由各地银监局报地方政府确定实施。组建债委会,既要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又要有效保全银行资产,核心是“支持优质企业、稳住困难企业、退出‘僵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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