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鑫钢铁的接盘方是北京建龙集团。在山西省运城市政府成立的破产重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北京建龙集团担任重组方,并提供37.28亿元偿债资金支持。具体操作是,建龙集团以子公司吉林钢铁作为并购主体,持有海鑫100%股权;并以海鑫钢铁为主体,吸收合并其余4家公司后,更名为山西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由此,海鑫钢铁将债务全部剥离。 前述人士对财新记者透露,山西省内的银行业给海鑫融资约45亿,其中民生山西分行贷款逾20亿元,兴业山西分行7亿元,浦发山西分行4亿元等,按照破产重整计划,省内银行业应受偿30%,即14亿元左右,但实则受偿金额接近零。“除了开行山西分行拿到了近250万,其余银行什么都没有。” 有债权人认为,海鑫钢铁有通过破产重整,以逃废债的行为。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9月,运城市政府曾回应指出,由政法部门牵头,金融监管部门配合,对海鑫集团的大额资金流向、关联公司资产状况、主要出资人个人资产、近年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调查;对调查中发现有转移、隐匿资产的违法行为,将严厉打击,依法追缴流失资产。目前,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政法部门已裁定限制海鑫钢铁集团两名主要出资人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