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林认为,在这段期间,董事会建设从试点走向规范的关键一点在于,董事会选聘经理层的改革。 安林表示,在建设规范董事会阶段,董事会应该拥有对经理的聘任解聘、考核和薪酬决定的权利。虽然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2008年底曾指出,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在外部董事过半和董事会选聘经理的制度与程序经过批准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聘任经理,但是这项指导意见是对非中央管理的企业而言。 改革的突破口之一在于,董事会可否依法选聘经理层,亟待明确。 安林所等待的,体现在了宝钢身上2010年,宝钢董事会开始选聘经理人员,以选聘一名副总经理为例,从人选沟通到董事会最终聘任,历经十个步骤,耗时相当之长,最终按照办法及规定流程,由宝钢董事会主导实施了一名副总经理的选聘,这在当时,是中央企业的第一例,也是截止到2011年底之前的唯一一例。 所有权与经营权须分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如何在国有企业中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而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则依仗规范的董事会。 董事会制度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早在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时已经引入,但效果并不明显。李锦认为,大方向是对的,从数量上来看,百余家央企已经有85家央企开展董事会规范建设。“这已经不是一个点了,而是一个面的现象了,从2003年政策发端开始,十年磨一剑还没完全磨出来,为何到现在还是试点?”他说。 李锦表示,关键在于董事会建设不规范,不能因此否定这项制度本身。至于初期重点推进的外部董事,以及现在的“总经理”问题,包括对应的薪酬制定,都是敏感问题。在他眼里,从西方引进的董事会制度建设,在中国没有实现中国本土化,导致“形似神非”。 一名央企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以外部董事的聘任为例,要想完全通过市场化途径来选用是很难。从外部董事的素质看,管理与专业水平存在差异,个别外部董事发表决策意见时,其水平难以服众,循环以往,这些外部董事更不敢大胆发出不同声音,难以正常担任职务。 导致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央企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整体没有分开,依旧集中在董事长一人身上。李锦对经济观察报说:“一股独大、一权独大、一人独大的问题没有解决,完善的董事会就难以发挥效用。” 除了外部董事破冰,从宝钢到新兴际华,都曾尝试过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选聘。李锦直言,值得注意的是,现在职业经理人面临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比如央企的中层干部,全部从内部产生,并非从市场聘任,名义从市场聘任,实际上还是内部任命。如此一来,不管是外部董事,还是职业经理人,仍然是一个股东派出来的,董事会规范建设只是形式上向前走了一步,经营权和所有权并未分开,改革未触及到最核心之处,董事会的根本性质也没有得到解决。 毕竟,如果上述焦点问题一直未曾解决不了,央企做不到所有权、分开经营权,便难以出现没有一个完整的,成熟的董事会试点方案。试点央企量的变化不能代替质的变化。 作为2016年十项试点之一的董事会职权试点,正在为“质”变而持续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