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价格的“必调之路”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公开发布,提出2015年医改7个方面27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负责部门,对部分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时间进度要求。其中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有: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在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院长高级顾问刘庭芳教授看来,医改仍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中国的公立医院改革则是难中之难,从新医改的顶层制度设计来看,有高度,但也意味着难度,主要难在有效落实,难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总而言之,目前的难点焦点还是在于公立医院的体制及补偿机制的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首先是从县域开始的,主要是破除以药养医的弊端,现在已经从县医院扩展到城市公立医院,在公立医院医改的整体部署下,又向前跨出了一步。”刘庭芳说。 刘庭芳还注意到,这几年公立医院,特别是城市大医院的规模扩张力度相当大,他认为,这与医改的初衷是相悖的,“我们要发展,但是发展要适度,发展不等于是盲目的扩张,盲目扩张导致了各种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和浪费;此外,盲目的扩张还导致基层的医护人员留不住,患者也跟着‘往上跑’,不安心于在家门口看病,如此,分级诊疗也难以实现。” 在新医改的第六个年头,业界的一种普遍的说法是,2015年,医改已经进入到必须要攻坚的地步。 《通知》中关于2014年的工作总结部分,明确提到了医改的困难和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公立医院改革仅取消了药品加成,其他方面改革推进缓慢;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尚未形成无缝衔接,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药价虚高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综合施策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机制尚待建立,等等。 去年,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县(市)扩大到1300多个,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陕西、青海12个省份实现改革全覆盖。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要求2015年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除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外,今年医疗改革领域的另一件大事就是对于价格的触及,这也被舆论认为是2015年医改的最大亮点。 5月初,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公立医院改革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国务院医改办政策组和公立医院组负责人傅卫表示,改革的目标非常明确,要建立新的运行机制,核心就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改革要求取消药品加成,把三个补偿渠道,即医疗服务、药品加成和政府补助,变为两个渠道。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了六大价格改革重点领域,医疗服务价格名列其中。 作为新一轮医改攻坚的必经之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改革势在必行。2015年,医疗改革的关注度为何能够“回温”?受访者们给出的理由也集中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改革方面,其次是公立医院改革。对于当前就医环境,45.1%的受访者评价“一般”,36.3%的受访者感到“满意”,18.6%的受访者表示“不满意”。 图/《小康》杂志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