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到2022年,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同时,多项政策措施均传递出一个共同信号——未来,商业保险须在养老保障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制度,目前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由三部分构成,第一支柱是由国家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由用人单位主导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由家庭或个人安排的养老储蓄方式形成的养老保障。目前,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搭建,基本政策目标和内容都比较明确,但是相对第一支柱,第二和第三支柱发展非常缓慢,这就是现实状况。”老龄社会30人论坛成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封进在接受《小康》杂志、中国小康网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封进的这一观点,在“2019中国综合小康指数”调查中亦有所印证,调查显示,虽然人们普遍都有养老焦虑,但是超八成受访者没有购买过商业养老保险。 封进介绍称,自2010年以来,不仅普通寿险保费占GDP比重一直没涨,而且商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也没有随着老龄化的提升而提升。“保险公司对此也十分困惑。业内认为问题主要在于两点:一是基本养老保险2009年开始推行,2010年开始扩面,近十年时间发展迅速,第一支柱发展得好,人们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便会减少;二是目前市面上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收益率普遍较低,相比家庭储蓄,不仅没有收益上的优势,流动性还更差,一旦人们认为第一支柱有所不足,可能更倾向储蓄方式,而非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