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信用“黑名单”,联合惩戒力度大 ▲摄影 / 素素 “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我国的信用管理良性格局正在形成。截至2019年5月底,各部门共签署51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43个,联合激励备忘录5个,既包括联合激励又包括联合惩戒的备忘录3个。2019年5月份新增失信黑名单主体信息27.68万条,涉及失信主体24.65万个,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7.46万个。截至5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09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504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87万人次,422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其实关于黑名单信息创新应用问题,相关部门早有预判,2018年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便已开始了黑名单信息创新应用研究,曾光辉正是该研究课题负责人。“我们系统梳理了全国黑名单的基本情况。目前已经出台18个黑名单管理办法;实际产生黑名单信息的领域主要有法院执行、市场监管、进出口、交通运输、税收征管、统计、农民工权益、涉电力、慈善捐助、科研等领域;黑名单信息应用的主要创新方式是行政领域的联合惩戒,应用场景有商务诚信建设、楼宇/园区管理、外籍商友管理。”曾光辉介绍称,自联合惩戒措施实行以来,截至2019年2月底,共有33个城市报送了合格的联合奖惩案例,对推送的国家和地方黑名单企业进行了联合惩戒。其中,有5个城市的联合奖惩措施实施率位于50%以上;有5个城市的联合奖惩措施实施率位于30%~50%之间;有7个城市的联合奖惩措施实施率位于10%~30%之间;有11个城市的联合奖惩措施实施率位于1%~10%之间,其余城市联合奖惩措施实施率均低于1%。可以说,联合惩戒作为黑名单信息的基础应用领域,从措施实施率上来看,其落实效果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