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消费小康指数91.9:谁来保障消费安全

2018-12-29 16:55:0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彦华 责任编辑:田小介 字号:T|T

  全国上下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如火如荼,消费环境大大改善。2018年12月,《小康》杂志社联合国家信息中心,并会同有关专家及机构,对我国“消费小康”进行了调查,经过对调查结果进行加权处理,并参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监测数据,得出“2019中国消费小康指数”为91.9分,比上年度的87.2分提高了4.7分。“中国消费小康指数”主要有五大组成部分,即民众消费观念状况、民众对消费小康满意度、消费环境状况、消费政策和消费结构,其中,消费环境细分指标表现尤为亮眼,得分为89.9分,比上一年度提高了6.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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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9年度中国消费小康指数 图/《小康》杂志社

  消费安全依然是个大问题

  尽管消费环境持续改善,但是一些问题仍在影响着消费者获得感。 “2019中国消费小康指数”调查显示,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的九项基本权利,即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赔权、结社权、获知权、尊重权、监督权,在您看来,哪一项维护情况相对比较差”一题时,42.5%的受访者认为安全权的维护情况亟待改善,36.7%的受访者希望对知情权加大维护力度,32.3%的受访者更为索赔权的问题担忧。

  对此,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深有体会,“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良好的市场信用与消费监管机制是提高居民消费预期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在我国消费市场上,地沟油事件、毒馒头事件、‘镉大米’事件、‘塑化剂’事件等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会焦虑。”

  张占斌认为,这一方面暴露出我国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生产经营者的失信成本很低,使得失信者总会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也凸显出我国政府对消费监管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的弊端,失信者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严厉的惩罚。“正是由于当前我国市场信用与消费监管水平还比较低,劣质商品和服务充斥市场,使得普通消费者往往不敢消费、不愿消费、不能消费,担心因为当期的消费引来潜在的消费安全问题,使得人身和财产蒙受损失,从而制约了我国消费需求总量的增长和消费需求结构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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