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大多数受访者将之归功于当下全国各地正在如火如荼展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年多以来,全国各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1082个,缴获枪支1620支,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14155名,1.8万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全国刑事案件下降7.9%,持枪案件下降38.9%,爆炸案件下降29.1%,杀人案件下降6.3%。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我国对于黑恶势力一向零容忍,自1983年至今,进行过多次“严打”。此次扫黑除恶,中央定的基调是“依法”,一切都要有法可依。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闫小军建议,首先要从认识上形成坚守法治的共识;其次要坚持宽严相济政策,不枉不纵;三要切实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打击对象、受害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等;四要苦练内功,对执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进行专题培训。“审查制度、督导制度、专家委员会等制度安排也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法治化保障。” 按照党中央的工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2018年治标,2019年治本,2020年治根,闫小军表示,“我们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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