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与上一年度相比,47.4%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城市治安状况“有些好转”,16.4%的受访者认为“有很大好转”,二者合计63.8%,比上一年度提高了11.2个百分点,33%的受访者认为“和以前一样”,比上一年度减少了4.8个百分点,感觉“比以前稍差些”和“比以前差很多”的受访者分别占比1.8%和1.4%,比上一年度分别减少了2.2和4.2个百分点。 2018年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年多以来,全国各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1082个,缴获枪支1620支,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14155名,1.8万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全国刑事案件下降7.9%,持枪案件下降38.9%,爆炸案件下降29.1%,杀人案件下降6.3%。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我国对于黑恶势力一向零容忍,自1983年至今,进行过多次“严打”。此次扫黑除恶,中央定的基调是“依法”,一切都要有法可依。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闫小军建议,首先要从认识上形成坚守法治的共识;其次要坚持宽严相济政策,不枉不纵;三要切实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打击对象、受害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等;四要苦练内功,对执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进行专题培训。“审查制度、督导制度、专家委员会等制度安排也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法治化保障。” 按照党中央的工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2018年治标,2019年治本,2020年治根,闫小军表示,“我们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感谢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吕庆喆提供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