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开放数据,并与政府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 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看来,《指导意见》针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痛点”问题采取了相应举措,比如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人在证途”饱受诟病,各种“奇葩”证明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如何有效摆脱“好心办坏事”尴尬的问题;如何化解商事制度改革后“准入容易、准营难”尴尬的问题;企业群众抱怨的“黑中介”问题;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问题。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能够助力营商环境的改善;而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则能够促进信用红利的持续释放。“2018中国信用小康指数”特别推出了“中国营商环境满意度大调查”,从总体来看,公众对于自己所在地区当前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偏低。 公众对于不同区域营商环境的评价差别较大,在“中国五大区域营商环境指数”排行榜上,沿海六地(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的得分遥遥领先,高居榜首;京津冀鲁四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位列第二;西部十二省区(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名第三;中部六省(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江西省、山西省)居于第四位;排在最末位的是东北三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2018中国信用小康指数”之“中国营商环境满意度大调查”还发布了“公众心目中营商环境最优的十个省份”榜单,浙江省占据了榜首位置,广东省位居次席,上海市名列第三,排名第四至十位的依次是:江苏省、北京市、重庆市、天津市、福建省、贵州省、四川省。 无论是广义上的信用让生活更美好的实现,还是具体到营商环境的优化,都必须让城市先行先试。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机构披露了中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杭州、南京、厦门、成都、苏州、宿迁、惠州、温州、威海、潍坊、义乌、荣成共12个城市“上榜”。 在“2018中国信用小康指数”调查中,受访者从这12个城市中选出了自己心目中的“信用环境最优城市”,赢得最多赞誉的是杭州市。在杭州,信用可以“当钱用”,信用的价值无处不在,无现金信用支付不仅让市民生活更加便捷,同时也让这座城市变得更有信用。杭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徐立毅说,信用能够激发一个城市的活力,打造信用城市,要将诚信纳入城市核心文化;要将信用嵌入城市治理理念;要把奖惩机制导入所有重点领域;要让共享平台覆盖所有信用信息;要让信用服务遍及生产生活。 自2015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分两批组织了包括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和直辖市城区在内的43个城市(城区)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城区)。经过两年左右的创建工作,和城市自愿申报、第三方中期评估、专家评审等程序,这12个城市达到验收要求,被确定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通过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红黑名单、创新信用惠民措施等方式,这些先行先试的城市已实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城市的落地生根。未来,更多的中国城市将向信用取经,把城市治理推上新的高度。 |